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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年)
06-29-2010


                                   
                       -2010年6月2日在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邓基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2005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遵照市四届人大各次会议提出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进展。
    一、立足审判执行,正确履行职责,切实发挥法院职能作用
办案数量逐年增多。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55328件,办结736335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79.65%和81.08%;其中2009年办结172639件,同比上升5.63%。市中级法院五年受理各类案件128223件,办结117788件,同比分别上升100.22%和107.06%;其中2009年办结28784件,同比上升7.82%。
    办案效率逐步提高。在审判执行工作压力逐年增大、人员增加有限的情况下,全市法院案件办结率仍达到97%以上。2009年,我市法院以占全省8.6%的法官人数,办结了全省19.72%的案件;法官人均结案199件,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29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35倍。
    办案质量稳步上升。五年来,全市法院各类案件的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08年和2009年分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69和0.84个百分点。其中2009年省法院对市中院案件的发改率同比下降2.36个百分点。全市法院各类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为99.13%,去年新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下降39.73%,再审后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下降1.81个百分点。
    二、坚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重心,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同时,适时调整审判工作布局和司法对策。针对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坚持能动司法,开展"百家企业走访服务"活动,这一做法在全省法院得到推广。妥善处理涉及"查违"、地铁和大运中心建设等案件,确保我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围绕自主创新型城市建设,出台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实施意见,努力争取把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扩大到6个区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364件,约占全省的三分之一。优化我市投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6621件,约占全省的四分之一。审结合同纠纷案件256906件,金融纠纷案件31452件,走私、诈骗、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案件3369件,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41件,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消除影响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我市社会治安形势,积极参加"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增强群众安全感;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该重判的坚决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绝不手软;对其他犯罪当宽则宽,尽力减少社会对立面。五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68969件,90584人被定罪判刑,21名被告人被依法宣告无罪,1400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推进少年法庭建设,尽力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犯,宝安法院帮教未成年罪犯的经验得到省委领导的肯定和省法院的推广。
    全力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机制,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特别是对于敏感的群体性纠纷,注重辨法析理和依法疏导,避免矛盾激化。全力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选派法官深入街道社区挂点指导,把人民调解室引入法院,推广劳动争议联调经验,探索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联合调解。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与媒体合办"法官说法"、"法院调解故事"专栏,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全市法院调解结案率逐年上升,2009年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53.24%,首次实现了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比例大于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比例。
    着力推进法治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注重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572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096件,既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实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针对社会管理方面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牢记为民宗旨,切实保障民生,重视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高度重视推进司法便民工作。落实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制度,探索午间立案、假日法庭、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逐步推广网上综合服务系统、执行热线、短信送达等服务举措,方便群众诉讼。完善诉讼指引、举证指导、风险告知制度,引导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完善判后答疑、申诉听证等工作机制,坚持院长接待日、中层领导干部轮值接访等制度,认真开展"大接访"、"直通车"等活动,有效疏通信访渠道。共处理群众来信10803件,接待来访28890人次。市中院立案庭被评为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立案窗口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五个区法院的立案庭被评为"广东省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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