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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于1999年10月20日竣工验收,1999年12月28正式启用办公。审判大楼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西侧,审判大楼正面朝东,地处福田新城区中轴线,交通便利,绿化优雅,环境适宜。

  审判大楼主楼高86.6米,共23层(地下2层、地面21层),总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22级宽大弧形台阶直上二层审判区,正面是10根直径1.2米,高8.77米高大雄伟的圆柱擎托形成柱廊。审判大楼的设计方案参考了国内外审判法庭设置的特点,结合我国及特区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而规划设计的。审判大楼整楼外型运用新材料,体现时代感,突出了审判机关的特点和深圳特色。内部设施齐全,适用审判各种类型的案件。审判大楼有以下特点:

  第一、审判法庭的功能较为完善。审判大楼将审判区与办公区人员分流,按审判、办公不同的要求进行设置。大楼有主要入口两个,一个是公众入口,一个是法院工作人员入口。审判法庭内设置了公众通道、法官通道和犯罪嫌疑人通道。同时按国际惯例设置了无障碍残疾人通道。审判大楼内设审判法庭32个,即大审判法庭1个,可容纳500多人旁听;中审判法庭4个,每个法庭能容纳100多人旁听;小审判法庭27个,每个法庭能容纳7-30人旁听。大楼还设置了其它审判设施,即立案大厅、证据材料接收室、诉讼参与人阅卷室、信访接待室、当事人接待室及羁押室等。大楼办公区设有审判委员会会议室、院务会会议室、贵宾厅等不同功能的会议设施,同时还有诉讼档案室、计算机室、培训教室和图书阅览室。

  第二,审判大楼智能化较为齐备。为了适应当前审判和办公的需要,大楼智能化的设施进行了统筹的设计。为达到办公、通讯现代化,大楼采用了先进的综合布线设计,大楼内共有2000多个通讯和计算机信息点,同时还在部分公共设施如审判法庭及合议室布了光纤信息点。大楼采用英国精灵消防报警系统、保安监控系统中设置门禁、巡更、红外线防盗等设备、设置了楼宇自控系统等,审判大楼基本上达到了智能化楼宇的5A初级标准。审判庭内设置了较先进的音响系统,证据投影显示系统、有线电视庭审直播系统,以及大屏幕显示排期开庭信息系统和触摸屏信息查询系统等。

  第三,在装修上体现既庄重大方又朴素节俭的原则,做到公众区与办公区的内外有别,在装修风格中表现出法制文化内涵。同时在装修造型上将中国传统的法制文化内涵溶入装修的风格中去,还在审判法庭大厅内塑造了表现中国法制建设史上杰出代表人物的两幅汉白玉浮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