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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初审名册》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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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我院公告的入册条件和标准,我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入册的35家律师事务所;13家会计师事务所;5家破产清算事务所进行验证、审核,并提请我院管理人名册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拟同意入册的15家律师事务所,9家会计师事务所,5家破产清算事务所进行公示:
一、
律师事务所
1、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
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3、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
4、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5、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6、
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
7、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8、
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
9、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10、
广东金圳律师事务所;
11、
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1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13、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14、
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 15、 广东雅尔德律师事务所。
二、
会计师事务所
1、
深圳君合会计师事务所;
2、
深圳市财安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3、
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
4、
深圳广朋会计师事务所;
5、
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
6、
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7、
深圳中胜会计师事务所;
8、
深圳广信会计师事务所;
9、
深圳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三、
破产清算事务所
1、
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2、
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3、
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4、
深圳市诚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5、
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07年12月28日-2008年1月6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对上列中介机构的入册提出实名书面异议。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人: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陈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83535641,8353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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