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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6年2月10日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菊花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全市法院新收案件855738件,办结773828件;法官人均结案744件,同比增加249件,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61件,居全省第一。反映审判质量和效果的主要指标上诉率、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分别下降35.1%和33.3%,均为近十年最优。在省营商环境监测中,企业司法满意度居全省第一。司法助企工作经验入选全国工商联“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案例”,“司法助企工作室”、“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服务站”2个案例入选“高效办成一件事”广东省优化政务服务优秀案例。深圳法院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入选全国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优秀案例。80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法院典型案例,5个案例入选2025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4个案例入选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5篇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居全国首位。

  一、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以法治的确定性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472139件,标的额4542.7亿元。4个案例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全域全时司法助企。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全市法院全覆盖设立“司法助企工作室”,实行涉诉企业财产查冻扣等诉求集中受理、集约办理,畅通“区、码、网、线”立体化表达渠道,高效办结诉求887件,涉及金额533亿元。开展规范涉企案件执法司法、防治违法违规保全执行等专项行动,优化“活封活扣”措施703件,准许保全财产置换178件,涉及财产价值309亿元。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466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审结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829件。通过司法裁判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健康发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52519件,股东出资、股权转让、公司决议等公司纠纷案件5988件。联合市委统战部搭建“法商智汇”平台,联动市工商联、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等架起暖企助企连心桥,邀请民营企业家座谈交流76场,上门走访行业协会和商会37家,通过“问需+答疑+改进”模式,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各基层法院结合辖区产业发展特点、企业实际需求,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宝安法院出台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10项举措,南山法院推出22项“微实事”,罗湖法院开展6项专项行动,以司法“精准滴灌”滋养营商环境“生态雨林”。

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5429件,依法惩处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10件。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生物医药等关键核心技术、前沿科技领域司法保护,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审结相关案件2064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居一线城市前列。围绕深圳建设全球数字先锋城市目标,出台数字权益司法保护22条举措,助力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数字经济司法保护机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一批重点城市(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改革实践优秀案例。审结全国首例人工智能研发软件开发案,明确开源代码在软件开发中的应用规则,畅通技术成果转化应用链条。审结商业秘密纠纷案件93件,既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又避免阻碍技术开放共享。妥善审理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案件,在某潮玩产品被侵权案中,首次依职权进行市场调查,有效识别、依法规制“傍名牌”行为,促推新兴产业有序发展。

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保险、保理等金融纠纷案件160498件,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174件。依法规制变相高息、非法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支持和规范金融创新。深化证券期货案件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理机制改革,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4个案例入选全省法院证券纠纷九大典型案例,审理的首例深交所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入选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审结赛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在全国首次对配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第三方,依法判决承担部分连带责任,斩断造假利益链,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福田、南山等区成立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平台,构建调解、公证、诉讼“分层递进式”解纷模式,成功化解金融纠纷5万件,自动履行率达81%,金融机构回收资金9亿元。深化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健全执法司法衔接机制,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共同筑牢金融风险法治屏障。

促进市场资源有效配置。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851件,化解债务611亿元,安置职工1.2万人。审结个人破产案件319件,化解债务6100万元,探索企业债务与经营者个人债务一并化解新路径。完善预重整与重整衔接机制,成功重整上市公司ST中装,助力化解退市风险。坚持“能重整不清算”,威某公司由破产清算转重整成功仅用45天,普通债权清偿率从10%提高到83%。优化中小企业快速重整机制,智某公司39天重整成功,实现技术团队全部保留,债务100%清偿。联合市委金融办,推动设立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吸引市内外投资和优质产业资源集聚,服务困境企业20家,已有2家完成重组,恢复生机活力。联动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推动“天眼查”平台畅通信用批量修复渠道,助力重整企业轻装上阵。推进“执破衔接”,快速出清“僵尸企业”114家,涉及执行案件1.2万件,盘活土地、房产3.7万平方米,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通过“执破衔接”,成功重整某集团公司,实现160亿元债务全额清偿,1600余名职工稳住就业,4万余名农民工、3800余家供货商、2万余名中小股民权益得到保障,该案入选2025年全国法院有效解决执行难典型案例。中小企业破产审理模式入选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事例。深圳法院破产审判经验被《人民日报》等各大媒体专题报道,形成示范效应。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9233件,覆盖“一带一路”共建国家59个,适用国际条约和域外法审结案件49件。推进大湾区法治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前海法院联合香港中文大学等高校成立域外法查明联盟,龙华法院升级全国首个家事域外法查明平台,确保域外法查得明、用得准。深化港澳调解组织特邀调解试点,联动43家境内外调解组织,指导50名港澳地区和外籍特邀调解员,化解跨境纠纷1041件。办结国际和港澳台区际司法协助案件801件,率先出台涉港民商事案件转交送达司法文书工作规程,福田河套法庭首创委托香港律师行转交送达模式。实施仲裁调查令制度,支持仲裁机构调查取证、高效解纷。作出全国首例支持“港资港仲裁”裁定,为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提供全新实践范例。

保障绿美深圳生态建设。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04件。坚持“双碳”引领,联合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对生态环境受损无法直接修复的,可适用“认购碳汇”方式替代履行修复责任。完善涉碳排放权交易纠纷裁判规则,助力碳市场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某涉碳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获评全省法院服务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典型案例。龙岗法院发布全省首个“生态修复基地全景地图”,用足用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举措,让受损生态重焕生机。南山法院高效执结金某公司强制搬迁腾退案,释放西丽湖畔2万平方米土地,助力片区功能提升,守护城市碧水蓝天。东江流域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生态环境修复公益基金运行等2项机制,入选首批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司法十大创新机制。

二、以严格公正司法推进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

坚持案件审理与促推治理并重,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深圳、法治深圳。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审结刑事一审案件12998件,判处罪犯14489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涉黑涉恶、故意杀人、制毒贩毒等重大恶性犯罪,547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网络暴力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618件,“缅北系列电诈案”中,白所成等5名跨境电诈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死刑,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深入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持续做好回访帮教,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6件,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审结行政一审案件7256件,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5388件。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实施意见,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加大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行政诉讼案件调解、撤诉1254件,同比上升23.2%,上诉率在上年下降5个百分点基础上进一步下降2个百分点。盐田法院联动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机关,推动网约车平台规范运营管理、有序参与市场竞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299件。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同时,依法规制恶意诉讼、无理缠讼行为,作出全国首例行政诉讼“禁诉令”。

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办结执行案件178059件,执行到位金额1048.9亿元。全面实行简易执行案件快立快执,平均执行周期缩短22.1天。升级鹰眼查控平台,以智能化手段追查财产线索,对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发现新的财产后及时恢复执行。实行不动产自动定向询价,网络拍卖成交金额305.8亿元。探索“自行变卖”、“强制管理”、“带封带押过户”等执行财产处置新模式,有效提高财产变现效率和价值。强化执行威慑,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554人。对拒不交付不动产的,予以强制清场,成功腾退南山区海某大厦物业44层2.8万平方米。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困难需求,推广执行宽限期等措施,促成执行和解32476件,总金额420.4亿元。完善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纳入失信名单5.4万人次,为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修复信用4.2万人次,帮助其回归市场。龙岗法院采取柔性方式,高效执结大鹏海上运动基地交付案,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和商户影响,保障十五运会海上赛事顺利举行。

  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审结教育、就业、医疗、物业、住房、消费、家事等民生案件75554件,用心用情办好百姓身边案。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规制零售、餐饮、医美、网络交易等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4348件,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高新技术行业劳动用工、竞业限制等裁判规则,依法平衡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审结物业纠纷案件6450件,依法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审结家事案件9441件,调解撤诉率57.8%。创新“法院+妇联”协同机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47份,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998次,督促失职父母当好合格家长。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56份、人格权侵害禁令29份,联动公安机关及时制止家庭暴力、藏匿子女等违法行为。福田法院联合区司法局共建未成年人探望基地,为离异人士探望子女提供便利,帮助未成年人找回温暖。宝安法院家事少年审判改革获评“2025南都街坊口碑榜”民生实事(微实事)优秀案例。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立足审判职责参与综治中心建设,加大调解指导力度,培训调解员132场次,指导化解纠纷5.4万件。光明法院成立“老法官调解室”常驻综治中心,罗湖、坪山、深汕等法院将人员派驻延伸至街道或专门领域综治中心。健全纠纷化解衔接机制,对综治中心未能化解的纠纷及时立案审理。龙华法院在区综治中心派驻简案速裁团队,深化与区调解院诉调对接。全面推广示范判决机制,联动工会、行业协会等开展调解,推动“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盐田法院高效化解批量行政协议纠纷,南山法院成功化解批量物业费纠纷,分别入选全省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四大典型案例、多元化解物业纠纷六大示范案例。支持律师在解纷争、促公正中发挥更大作用,发出律师调查令17858份,同比上升43%,76名律师调解员成功化解纠纷3554件。宝安法院推动建立商事调解基地,与市律师协会开展调解合作,探索市场化、专业化调解。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亲子游乐设施管理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71份,期限内回复率、采纳率均达100%,促推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或完善工作机制,工作经验被省法院推广。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监管的建议,获评全省法院十佳司法建议。市中院立案庭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推进基层治理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通过互联网等平台发布、解读典型案例473个。聚焦企业所需,走进科技创新、黄金珠宝、服装等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开展商事缔约、商业秘密保护、海外利益维护等普法宣讲116场,发放法律风险防控指引1.2万余册,助力企业防范风险、稳健经营。聚焦群众所盼,推出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电诈防范等普法视频336期,通过法治文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专题普法活动24场,受众超3万人。聚焦青少年成长,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公开课、组织模拟法庭等116场,龙华法院在全省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全省首个“青少年普法研究联系点”落地光明。罗湖法院“菜单式普法”活动入选深圳市十大“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三、以机制创新提升严格公正司法水平

  积极探索符合司法规律、契合时代发展的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新机制,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人工智能驱动机制变革。迭代升级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覆盖民事、行政、刑事三大诉讼领域,形成深度应用格局,司法领域“新质生产力”落地见效,相匹配的审判管理机制不断健全。相应调整传统的案件繁简分流模式,构建起专业化审判新机制,类型化案件由专门法官集中办理,在提升审判效率的同时,有效推动裁判尺度统一。调整审判工作流程、审判团队工作模式,建立办案“良性循环”新机制,充分赋予审判团队自我管理权限,有效调动自驱力,案件质量和服判息诉效果得到全面提升。越南、葡萄牙、新加坡等16个国家以及港澳地区司法和行政部门来深学习考察,国际影响力日益扩大。

严管厚爱激发队伍活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轮训,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组建“党建+审判+管理”新型审判团队,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办案攻坚“揭榜挂帅”,纳入“知事识人·序事辨材”工作机制,让广大法官在各自专业领域尽展芳华。研发监督平台,自动比对识别、预警提示办案周期异常、违规代理等风险点,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督”转变。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牵引,落实落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司法作风检查,严肃问责追责8人。坚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机制,为32人澄清正名,支持干警依法履职。21个集体、25名干警获省级以上荣誉,5名法官获评全国、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盐田法院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南山法院蝉联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自觉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始终牢记公平正义的感受主体是人民群众,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金融审判工作情况,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法院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50件、政协提案17件、代表委员日常工作建议192条,把真知灼见转化为务实可行的司法举措,办理的“关于提升深圳(国际)商事调解法律服务能力的建议”获评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常态化推送司法案例、法院工作动态,走访和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专题调研、旁听庭审、参与听证、见证执行等1831人次,持续拓宽监督渠道。走进“代表大讲堂”开展法治护航民营经济主题宣讲,分领域邀请代表委员有针对性座谈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依法接受检察监督,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同步监督、“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会商交流,依法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特约监督员调研座谈等192人次,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参审案件17198件,市中院司法辅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帮助。我代表市中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审判工作与深圳肩负的使命任务相比还有差距,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效能还需提升;二是“案件总量大”与“定分止争难”的困难挑战依然存在,高效实质化解纠纷还面临较大压力;三是全面从严管党治院还需持续加力。我们将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监督!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部署、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安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司法力量。

一是服务保障高水平安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切实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加强海外利益司法保护,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持民生为大,加强家事、医疗、养老、就业、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协同推进综治中心建设,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

二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司法助企工作室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以及商业秘密、数字权益司法保护,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完善新兴领域金融纠纷审理规则,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不断健全庭外重组、预重整与司法重整衔接机制,积极拯救困境企业。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深化涉外涉港澳审判机制改革,推进大湾区法治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

三是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推进人工智能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审判工作全面提质增效。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不断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推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健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完善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推动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不断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

四是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健全法官职业培训体系,加大高层次专业化审判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力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干实绩导向,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强化廉洁司法教育和司法作风整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