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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4月12日在深圳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应杰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深圳改革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市委领导、人大监督,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紧紧依靠改革创新和广大干警担当奉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38848件,办结530770件,法官人均结案466件,按照可比口径,比上年分别上升10.7%、9.7%和7.1%。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94257件,办结71864件,按照可比口径,分别上升15.6%和18.3%。全市法院33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法院典型案例。深圳法院破产制度改革,荣获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

一、围绕“双区”“双改”,主动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牵头负责的深圳综合改革试点4条首批授权事项,全部提前落地。率先形成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诚信市场主体经济再生、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等3条创新举措,被国家发改委向全国推广。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铺开13项改革,“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大幅提升,行政审判更加深入服务“放管服”改革,助力深圳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审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正当竞争案件514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能“活封”的尽量不“死封”,明确保全财产置换标准,严禁超标的、超范围保全。召开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座谈会,集中清理涉民营企业积案,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出台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工作意见,依法惩戒不诚信诉讼当事人40名,追究刑事责任6人。

服务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5819件,占全国八分之一,2个案例入选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完善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机制,适用国际条约、域外法审结案件37件,推动跨境法律规则衔接。引入20名香港地区陪审员参审案件,联动39家境内外调解组织诉前化解纠纷,推动前海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强化国际、区际司法协作,覆盖面扩大到52个国家和地区。继深圳法院首次实现内地破产裁定被香港高等法院认可后,首次认可香港破产裁定效力,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首批跨境破产试点法院。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1092件,占全国十分之一,3个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在全国率先引入区块链证据核验平台,制定《技术调查官工作指引》,建立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破解维权“举证难”问题。在全国首创知识产权案件“速裁+快审+精审”三梯次审判模式,快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比法定审限压缩2个半月,速裁案件压缩到40.8天,破解维权“周期长”问题。率先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卡地亚”“小米”等案件中,共判令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25亿元,破解维权“赔偿低”问题。先后对外国企业发出全球“禁诉令”“禁执令”,保障中国高科技企业公平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救治市场主体,坚持畅通退出机制,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环境。审结破产案件735件,占全省40%,4个案例入选全省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探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有机衔接机制,盘活资产778亿元,“索菱股份”等一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走出困境,“ST赫美”创下全国上市公司重整最快纪录。全面抓好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上线“深破茧”个人破产办理平台,建立破产信息公开公示机制,率先构建裁判规则,为“诚实而不幸”的创业失利者提供“经济再生”机会,为推动个人破产国家立法提供深圳经验。在个人破产案件审理中,严把司法审查关,坚决防止滥用制度、恶意逃废债务,确保个人破产制度行稳致远。全国首例个人破产重整案、和解案、清算案,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好评,梁某某个人破产重整案入选全国法院年度十大案件。

保障全球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审结一审金融纠纷案件74489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总量近三分之一,标的额729亿元。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依法调整明显过高的利息费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处置P2P网贷平台、问题私募基金,打击虚拟货币非法行为,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35件。上线金融类案智审系统,率先应用区块链存证技术,促进金融纠纷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创新群体性金融纠纷化解模式,在全国率先建立“代表人诉讼+示范案件+联动调解”机制,批量化解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744件,判决赔偿中小投资者7.5亿元。率先开展供应链金融、数字货币等法律问题研究,“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系列司法保障意见入选深圳“十大法治事件”。

保障绿色低碳发展。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46件,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100件。审结首宗东江流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促进流域生态环境一体保护。审结污染茅洲河流域民事公益诉讼案,判令污染企业赔偿损失1214万元、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16万元,并履行修复义务。在全国首次适用民法典“绿色原则”,审结深超公司环境污染案,《人民日报》作了专题报道。提出司法建议,促成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全市首个行政机关代履行实施办法,推动百度公司屏蔽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网络信息。涉野生动物刑事犯罪调研报告,获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一等奖。

二、围绕社会治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

坚持依法履职,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5879件,判处罪犯18896人。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21件,毒品犯罪543件,同比分别下降9.1%和59.6%。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件30人,从重惩处张伟、萧派森等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及其“保护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惩治,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6件66人。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59990件,4个案例入选全省贯彻实施民法典首批8个典型案例。依法办结法院生效裁判、行政机关处罚、仲裁机构裁决、公证机构公证债权文书等执行案件180071件,执行案件成为增长最快的案件类型,仲裁裁决执行占市中院执行案件总量的56%。强化执行威慑,限制高消费14.6万人次,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9万人次,罚款、拘留134人,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48人,执行到位370.2亿元。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在全省首次实现不动产司法协助事项“秒批”,执行前督促履行和执行和解机制等3项创新举措在全省法院推广。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320件,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0345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行政相对人撤诉786件,行政机关撤回强制执行申请1800件。盐田法院采取“一码解纷”措施,就地化解交通罚款类强制执行案件998件。发出司法建议183件,行政机关期限内回复率100%。税务部门采纳司法建议,挽回国家税款损失306万元。深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荣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是全国唯一入选的法院改革项目。

提升社会法治意识。坚持把庭审作为生动的普法教材,网络直播庭审12.3万场,2.9亿人次在线观看,2件案件分别以304万、285万点击量成为全国最受关注民事、行政案件,市中院和福田、南山、宝安、龙岗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直播法院。坚持以“小案件”讲“大道理”,发布民法典动漫普法微视频、“法官说法”等普法节目134期,组织法官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普法讲座等434次,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鹏法微课堂”获评全省优秀普法项目,4部普法作品获全国法院微电影微视频“金法槌奖”。

三、围绕群众需求,着眼公平正义,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出民生实事项目269项,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服务“六稳”“六保”。坚持为涉疫情纠纷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尽可能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恢复发展。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妥善审理房地产企业债务纠纷案件,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房住不炒”,审结房屋买卖、租赁、装修、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14564件。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8件、劳动争议案件15016件,追回劳动报酬等28亿元。加强外卖小哥、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依法判令送餐平台承担外卖骑手受伤赔偿责任。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完善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机制,盐田、宝安、龙岗法院经验被最高法院和全国总工会推广。

维护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依法严惩危险作业、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犯罪34件,妨害安全驾驶、高空抛物犯罪16件,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严惩袭警犯罪47件,依法判处杀医(未遂)罪犯刘某琴死缓,切实维护依法履职人员的人身安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0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94件,全力保护老百姓的钱袋子。审结全国首例互联网平台侵害个人信息案,为互联网平台收集、处理个人数据行为划出红线。

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依法严惩拐卖、性侵、虐待妇女儿童犯罪757件。郭某东奸淫幼女,被依法判处死刑。邹某猥亵男童,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该案入选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完善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辅导等制度,审结婚姻家事案件7037件,45.7%的家事纠纷调解撤诉。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将防治延伸到结婚前、离婚后,将精神暴力纳入防治范围,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16份。《家事如天·深圳篇》纪实节目在央视专题播出。

提高诉讼服务便利度。依托智慧法院,大力推广在线诉讼,“深圳移动微法院”注册用户增加到40.8万人,网上立案率达到92%,在线开庭3万次,电子送达569万次。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出台全市首个无差别服务指引,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定制个性化服务。罗湖等法院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南山、坪山等法院设立专门窗口为当事人调取被告身份信息,龙华、光明、深汕等法院实现辖区街镇诉讼服务站全覆盖,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腿。在诉讼服务质效评估中,深圳法院位居全省第一。

四、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