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0日在深圳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赵菊花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深圳的新时代历史使命,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56233件,办结499908件,未结案件在上年下降29.4%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26.2%,创近九年新低,努力以更高的效率满足社会司法需求。此外,诉前化解纠纷177116件,在上年上升80%的基础上进一步上升23.9%,以更低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解决纠纷。深圳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连续三年位居全省法院第一,“解决商业纠纷”指标在2023年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居全省第一。跨境司法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三端”发力化解金融纠纷、“穿透式”多元解纷机制等3项经验举措,被评为全省法院首批服务高质量发展改革案例。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破产制度突破创新、生态环境案件办理机制创新、完善国际法律服务和协作机制等4条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举措,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向全国推广。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条,高质量完成9项深圳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任务。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与市工商联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深入企业、商会、行业协会走访调研,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法院座谈交流,了解企业需要什么、司法能做什么。积极回应关切,开展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出台司法举措26条。开展“暖企助企·深法益企言”主题宣讲,推出“鹏法言商”系列微课堂16期,向企业发放法律权益维护、商业秘密保护等指引5000余册,助力防范风险。建立诉讼保全必要性审查和影响评估机制,充分考虑企业生产活动需求,依法适用“活查封”、分割查封、置换查封等措施,快速处理企业纾困申请和保全异议6625件。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拖欠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快速执结案件14903件,执行到位94亿元。推广执行宽限期、预处罚等善意执行措施,为主动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及时修复信用1.9万次,让守信企业摆脱困境、轻装上阵。依法惩治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298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246469件,标的额3324.8亿元。依法维护守约方合法权益,引导市场主体“守合同重信用”,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71897件。依法保护市场竞争活力,针对平台算法推荐、“大数据杀熟”等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问题,发布《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热点二十问》。审结国内首例涉数据抓取交易不正当竞争案,厘清数据“有力保护”与“有序流通”的关系,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惩戒虚假诉讼和不诚信诉讼行为,对52名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前海法院诚信诉讼行为奖惩制度改革经验,被省政府向全省复制推广。
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9238件。坚持最严格保护原则,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12件。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障高水平科技创新,作出惩罚性赔偿判决19件。审结侵犯“同仁堂”、“六福珠宝”等商标权案件,加强传统品牌、老字号、驰名商标司法保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下,率先探索专利确权与侵权审理衔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在光明科学城、国家高新区坪山园区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服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连续14年公开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向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推送案例50个,提升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裕某公司等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福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获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
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审结各类金融一审案件51829件。依法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59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通过裁判依法否定职业放贷、高利转贷、变相高息等行为效力,调整明显过高的利息费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审结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终止上市审核行政诉讼第一案”,依法支持深交所履行职责,防止企业“带病上市”。完善“代表人诉讼+示范判决+联动调解”机制,化解证券纠纷1333件,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上线运行“一站式证券纠纷化解平台”,实现投资者损失在线申报核算、纠纷批量化解,入选全国“智慧法院”创新案例。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企业破产案件699件,让仍有市场潜力的高负债企业重整再生,让产能落后、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促进市场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创新预重整、快速重整、快速和解机制,8家危困企业司法重整成功,13家中小微企业通过和解快速纾解债务危机,共盘活资产502亿元,1万余名员工稳住就业。深化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出台工作指引,明确“重整、和解优先”裁判规则。审结个人破产案件106件,全国首例个人破产重整案顺利执行完毕,诚实守信债务人得以重归市场创业。
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案件3285件,标的额62.4亿元,涉及“一带一路”国家61个。办结国际和港澳台区际司法协助案件761件。前海法院制定“1+8”跨境商事诉讼规则指引,发布内地与香港法律规则比较清单10份,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稳定跨境商事活动预期。聘请35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担任特邀调解员,联动境内外调解组织,化解跨境纠纷851件。探索域外法适用新模式,适用国际条约和域外法审理案件63件。开展域外法适用范围改革、涉外商事领域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等3项举措,获评广东自贸区制度创新案例。
二、坚持忠实履职、能动司法,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
紧扣法治城市示范战略定位,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一审案件13395件,判处罪犯15045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深圳。依法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窃密、邪教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坚持“深挖根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0件,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深入社区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45次,巩固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14件,118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334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22件,揭露各种诈骗、窃取个人信息“套路”,推进全民反诈。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4件,彰显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并重,审结行政一审案件4038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274件,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服务“放管服”改革。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应出尽出”。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强化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化解,行政诉讼原告撤诉735件,行政机关撤回强制执行申请104件。盐田法院与市社保局在全省率先开展“无讼行政机关”创建,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实质化解。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90件,行政机关全部在期限内回复并采纳。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在福田等7个区开展特定类型纠纷调解前置试点,在全市联合推广龙岗“法院+商会”纠纷化解模式,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光明法院融入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南山法院“庭所共建”、深汕法院“驻镇联村”、坪山“法院+人大代表”等因地制宜的机制举措,高效化解了一大批纠纷。通过多元解纷“云课堂”,培训各类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2.5万人次。会同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总工会,成功举办深圳市首届调解员职业技能竞赛。宝安石岩法庭、龙岗大鹏法庭获评全省法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成绩突出人民法庭”。龙华法院“融贯式”诉源治理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坚持以“小案件”讲“大道理”,推出“鹏法微课堂”、“鹏法君普法”等栏目276期,公开发布劳动争议、消费维权、婚姻继承等典型案例260个,组织法官进社区、进行业协会开展普法宣传225次。选派88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讲授“开学第一课”等423场。市中院“巡回法治剧场”、罗湖法院“菜单式普法”获评全省国家机关优秀普法项目。宝安法院普法微电影获全国法院“金法槌奖”。
三、坚持人民至上、为民司法,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领域的新需求新期待,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全力守护民生民利。
优化诉讼服务。公开发布诉前联调、诉前保全、诉讼费退费等8条司法便民举措,强力督导,逐条落实。全面修订立案指南、诉讼须知,推动各类诉讼服务事项在全市法院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可通过线上办理或直接到现场办理,网上立案率、电子送达率分别为89%和80.7%。与市律师协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发出律师调查令9153份。“12368”专线受理来电131.96万次,回应率100%,办理满意率99.89%,群众诉求“一号通办”机制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最受欢迎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
保障民生权益。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案件31556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依法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规制“霸王条款”、消费欺诈等行为,支持新零售业态、新个体经济健康发展。审结家事案件8205件,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家事调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35份、家庭教育指导令29份,联合妇联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01次,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3件,切实维护群众身边的环境权益。针对建设施工噪声扰民问题,首次发出环保禁止令,并判令噪声污染企业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龙岗法院与大鹏新区管委会共建首个生态司法修复基地,让绿美生态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兑现胜诉权益。办结执行案件162423件,执行到位金额1577.6亿元,同比上升35.7%。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查人扣车专项行动,引入网格信息查询机制,出台律师深度参与执行工作举措,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大查人找物力度。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微信止付”线上查控模式,上线股权自动化查控系统,股权查控效率提高10倍。出台工作规程,定期复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被执行人财产,龙华法院研发“回旋镖”系统,实现智能化循环式复查,发现新的财产线索,迅速恢复执行。强化执行威慑,限制高消费17万人次,发布失信名单5.8万人次,对375名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坚持守正创新、固本强基,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深化改革破解难题,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全市法院76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法院典型案例,比上年增加20个。
优化审判机制。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广“要素式”审理、“错时”异步审理模式,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60%的案件通过速裁、快执程序办结。开展“推进实质解纷、防治程序空转”专项行动,出台16项机制举措,力争以最小的程序成本定分止争。实行全过程调解优先,一审判后、二审审前成功调解7339件,同比上升28%。建立先行调解与后续审理衔接机制,将证据交换、争点确定、评估鉴定等程序性工作前移至先行调解阶段,提高纠纷化解效率。罗湖法院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民商事案件当庭宣判率、服判息诉率分别上升9.88和2.4个百分点。
完善审判体系。深化知识产权、环境资源、证券期货等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改革,优化专业化审判体系。编撰类案审理指南90个,公开出版16个,解决法律适用分歧,不断完善裁判质量标准化体系。定期编发各业务条线审判通讯、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分析,推广使用“法答网”平台,有针对性加强审判指导,提升基层法院司法水平。
加强审判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制约监督。研发“四类案件”监管系统,细化监管流程,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开展强化司法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采取24项针对性举措,全覆盖开展审务督察,推动办案各环节规范高效运行。针对制约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29个难点堵点问题,两级法院联动推进整改整治,建章立制11项。组建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库,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实行全覆盖评查,加强评查结果运用,压实审判责任。
五、坚持党建引领、从严管理,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体融合推进队伍素质建设。
加强政治素质建设。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铸牢对党忠诚、站稳人民立场,激发队伍“赓续弘扬特区精神、勇当改革开放尖兵”的干事创业热情。推进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全覆盖实行党支部建在审判庭、党小组设到审判团队,17个党支部获评全省法院“四强五好”党支部,龙华法院经验入选“新时代全省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加强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聚焦履职能力提升,加强审判领军人才培养,开展专业化培训59期,5名法官入选首批全省涉外法治人才库。深入实施“雏鹰计划”,为青年干警配备政治、业务“双导师”,新录用公务员培养教育管理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广。在全市法院开展队伍作风教育整顿,组织明察暗访、作风检查督察,推动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加强廉洁文化和制度建设,全面梳理业务、政务领域廉政风险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构建全链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入推进“有问必录、应报尽报”。
一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加强商事审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接受《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执法检查;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建议44件、政协提案5件。向代表委员及时传递法院工作动态,走访和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听证等1726人次,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并转化为工作举措。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公正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对出现新证据或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改判4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请105名社会各界人士为新一届特约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773件。通过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帮助。我代表市中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总量依然高位运行,及时高效化解纠纷还面临不小挑战;二是现代化审判理念还需进一步树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从严管理还有薄弱环节,队伍能力作风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监督!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和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锚定“建成司法公信力、法治竞争力、改革创新力、国际影响力卓著的先行示范法院”这一目标,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实施固本强基、改革创新、数字赋能三大工程,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审判执行工作,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水平,在司法办案中贯彻好“十一个坚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部署、市委工作安排在全市法院落地落实。
二是坚持为大局服务。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深度参与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助企纾困司法举措,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破产等重点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妥善审理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案件。深化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机制改革,不断探索大湾区法治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服务前海、河套等重大合作发展平台和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建设。
三是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如我在诉”、“诉讼到我为止”的意识做好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工作。不断优化“一号通办”机制,做实“有信必复”。推进法院调解平台与“深平安”、“民意速办”等系统对接,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解纷渠道。健全纠纷实质化解机制,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依法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犯罪,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快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健全制约监督机制,提升审判质效。优化专业化审判体系,健全裁判质量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探索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参与社会治理新路径。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行政管理、社会治理等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力争“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加强对人民调解、商事调解的指导,全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是坚持党建引领队建。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常态化“知事识人、序事辨材”,加强审判业务专家和涉外法治等高层次人才培养,激励干警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断强化司法作风整顿和司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好全链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