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8日在深圳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万国营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全市法院紧紧依靠市委领导、人大监督,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紧紧依靠改革创新、信息化建设和广大干警担当奉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办案数量再创新高。全市法院全年收案483116件,同比增加3.4万件,上升7.6%;办结410378件,同比增加3.3万件,上升8.9%;法官人均结案452件,同比增加44件,收、结案总量和法官人均结案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市中院收案62530件,办结49207件,位居全国中级法院第一。
——司法公信稳步提升。在案件大幅增加情况下,办案质量持续向好。6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法院典型案例,华为诉IDC案1作为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个重大司法案例,入选国家“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市中院被评为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是全国首批唯一入选的中级法院。
——司法改革勇当尖兵。制定《深圳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规划》,安排8个方面60项改革任务。4项改革入选2018年深圳改革榜单,“执行转破产”机制改革获深圳改革攻坚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获深圳改革质量奖,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示范案例。最高法院专门出版《人民法院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深圳法院卷。
——服务大局积极有为。对照世界银行评价指标,出台营商环境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等实施意见2,采取56项针对性举措,着力完善司法服务工作机制,推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设立全国首家破产法庭3,以破产法治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系。
——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全市法院15个集体和54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全力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
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1598件29042人,依法打击盗窃、“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8379件11417人,从重惩处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96件543人,推进“平安深圳”建设。依法惩处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161件219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加强律师履职权利保障,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4,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罚当其罪,“鹦鹉案”5被评为全国十大刑事案件。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78512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119175件,倡导诚实守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376件,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138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坚持把公正司法作为法院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制定《审判管理机制改革纲要》,提出26项措施,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实行同类案件和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制度6,发布示范案例45个,促进类案同判。制定《院庭长办案细则》,院庭长承办案件108417件,占结案总数26.4%。对两级法院1749件长期未结、超期移送、再审改判、重大信访等案件开展评查,追责13人。
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努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强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执行联动单位增加到49家。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执行效率,实现财产查控一体化、辅助办案智能化、执行事务集约化,鹰眼执行综合应用平台7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十大创新案例。加大惩戒力度,限制高消费159033人次,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62982人次,司法拘留772人,追究刑事责任25人。全面实行执行财产网络拍卖,成交金额99.93亿元,溢价率49.6%,实现财产变现价值最大化。减少“红本”房产价值评估环节,处置周期缩短9个月。全年办结执行案件163131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27.89亿元,基本解决执行难核心指标8全部达标。
二、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编写扫黑除恶办案指引,规范办案程序,统一定罪量刑标准,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审结涉黑涉恶案件67件279人,公开审理王小西等80人涉黑犯罪案9、田莹辉等11人“套路贷”涉恶犯罪案10。移交公安和纪检监察机关有效举报线索23件。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庭审直播、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形成强大声势,彰显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与市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交流、情况反馈机制,共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坚持用历史和发展的眼光看待企业经营行为,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刑事案件处理,防止把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行为,慎重采取保全措施,慎重适用强制措施,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审结产权纠纷案件329件,深发贸易公司权属案11被评为全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市中院在最高法院组织召开的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服务“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645件。制定外商投资纠纷等裁判指引,发布涉外涉港澳台十大案例,明确裁判规则,增强投资者信心。前海法院组建涉外专家咨询委员会,选任32名港籍陪审员,适用香港法律办结案件20件。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引入境内外社会组织34家,聘任外籍和港澳台调解员78名,调解国际商事纠纷1583件。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审结公司清算和破产案件256件,清偿债权15.84亿元,破产出清“僵尸企业”184家。制定全国首个《破产重整案件审理规程》,帮助和支持危困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成功重整鹏桑普太阳能公司,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债权清偿率由拟破产清算时的28.46%提高到100%,拖欠的职工工资和160余家债权人的2.9亿元债权获全额清偿,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和劳动者多方共赢,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制定《知识产权技术咨询工作规则》,聘任专家咨询委员56名,努力解决侵权事实查明认定难题。针对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认真开展调研,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审结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22638件、刑事案件347件590人,“晶源等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案”12“陈奕泉等侵犯商业秘密案”13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和南山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深圳金融法庭作用,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审结借款、保险、证券等金融纠纷案件32522件,涉及金额335.9亿元。依法惩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316件640人。创新证券案件审理模式,妥善审理“保千里”证券虚假陈述案件1083件14,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最高法院认为“极具推广价值”。先后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召开5次座谈会,通报金融审判态势,提出司法建议,防范金融风险。
服务城市质量提升。落实市委“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要求,妥善处理罗湖草埔“华仲地块”强制腾退15等涉及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案件211件,确保项目依法顺利推进。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7件46人,麦广培非法占用农地、毁林2万余平方米,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费用246万元。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金源公司等污染企业强制停产16,保护好深圳的碧水蓝天。
三、全面贯彻司法为民宗旨
提升诉讼服务智能化水平。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龙岗、龙华、坪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实现“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功能,5个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全省“青年文明号”,市中院和南山法院、罗湖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坚持机制创新和智慧科技相结合,上线运行“深腾微法院”17“E网送达平台”18,完善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19,实现“掌上办事、指尖诉讼、网上阅卷”。深圳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在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展出,福田法院“融·智·慧”信息化平台20被评为全省法院示范项目,盐田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21经验得到最高法院肯定,要求全国推广。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审结危害食品安全、制售假药劣药犯罪案件280件483人,张安辉等35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22被依法重处,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江治萍等76人合同诈骗案23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209件417人,保护好百姓的“钱袋子”。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0928件,既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支持企业依法管理。
妥善处理家事纠纷。制定《全面推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挥家事审判定分止争、救治伤害、修复情感的功能,维护家庭、社会和谐健康稳定。构建民政、妇联等部门广泛参与的家事纠纷化解机制,聘请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心理疏导员215人,实行家事审判调解前置、社区调查、回访和帮扶制度。建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协作机制,防止家庭暴力,全年发出人身保护令287份。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制度24,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年办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5815件,宝安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评选发布深圳法院2018年十件大事和十大社会关注案件25,围绕宪法、禁毒、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主题,组织法官进校园、进社区163次,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编辑出版《法官说法》,针对群众工作生活和社会热点,汇编普法案例55个,让群众懂法、用法。开展“万场直播·当庭宣判”暨法院开放日活动,5000多名市民走进法院,庭审直播17386场,1500万人次在线观看,市中院被评为全国优秀直播法院。
四、全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司法引领、社会协同,全市法院建成诉调对接中心10个,引入调解组织129家、特邀调解员935名,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解决、源头化解,成功调解纠纷22214件。完善纠纷在线解决平台,“线下人工”与“线上智能”相结合,提高调解效率。在街道、社区建立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42个,办理司法确认案件9431件,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无缝衔接,增强社会调解公信力。
优化繁简分流机制。完善案件繁简分流的识别、分配、办理制度,努力实现简单案件程序简化、效率提升、公正提速。全市法院配备速裁快执法官166名,占全市法官18.3%,办结全市法院64%的案件,民商事速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45天,刑事、行政速裁案件不超过10天,快执案件不超过50天。制定12类简单民商事案件裁判标准,统一速裁案件裁判尺度。深圳法院改革经验在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