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建议”承载“大智慧”,“小切口”撬动“大文章”。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依法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途径,有助于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在狠抓执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参与“行业清源”,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社会治理短板,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司法建议,实现“办理一批案件、净化一方环境”。
日前,坪山法院连发6份扫黑除恶司法建议,涉及5个单位,均收到有效反馈,相关单位已按照建议逐项开展整改落实工作,有力推动全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
斩断“收”保护费黑手 铲除黑恶势力犯罪土壤
坪山法院在审理被告人安某心等13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一案中,发现街道社区及区有关职能部门对重点人员监测引导不够等问题。
同案犯冯某功及其手下马仔多为刑满释放或社会闲散人员,其利用社区管理漏洞,设置流动摊贩疏导点,强迫摊贩到其划定区域经营,收取每户每月400元至800元不等“管理费”。
为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坪山法院分别向龙田街道办、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加强重点人员监测。
收到司法建议书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问题剖析与自查整改工作。龙田街道办专门成立街道党工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引领,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时,积极推进社区智慧化建设,不断深化网格化管理,各部门形成合力帮扶待业失业人员,重点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安置帮教。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重点从队伍培养教育、创新执法思维理念等方面入手,并组织局各科室(中心)、街道执法队共开展城管系统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70余次,向区扫黑除恶办报送线索6条。
深挖“酒驾碰瓷”黑链 建立健全长效执法机制
坪山法院在审理罗某、刘某林、刘某飞犯敲诈勒索罪一案中,发现部分KTV、酒吧、餐馆等高发地点的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频发的问题,上述被告人瞄准醉驾、酒驾群体,进而实施敲诈勒索;交警处理酒驾、醉驾交通事故的时候,未能及时发现被告人通过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
为进一步惩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坪山法院向市交警支队坪山大队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针对酒驾、醉驾反复性、顽固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建立健全长效执法机制,进行专项打击、集中整治;加大宣传力度,公开曝光酒驾、醉驾典型违法犯罪案例,敲响安全警钟;提高交警区分普通民事纠纷、行政违法与通过“碰瓷”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行为的能力。
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市交警支队坪山大队加大了对酒驾、醉驾、“碰瓷”、敲诈勒索等道路交通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
根治未成年人犯罪 构建平安法治校园
坪山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黄某德、王某、黄某、范某福、高某诚、杨某、彭某豪、王某犯寻衅滋事罪、抢夺罪一案中,发现被告人黄某德、王某、黄某在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在初中阶段就辍学踏入社会,且涉案酒吧、KTV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场消费行为。
在审理彭某奇、刘某达、蔡某胜等强迫交易罪中,发现该案被害人均为未成年的在校中学生,学校对犯罪行为没有察觉,被害人家长基本对各自孩子遭受到的胁迫一无所知。
为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和谐的读书环境,坪山法院分别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建立健全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机制和应助尽助救助机制,加大监管督查力度,厘清部门监管职责,重点查处辖区内酒吧、KTV等场所有无接待未成年入场消费的行为。
收到司法建议书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复函表示已加强对KTV、酒吧等歌舞娱乐场所监管,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对发现问题的场所,及时责令整改,并依法惩处。
区教育局复函表示已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坚决避免涉黑涉恶问题向校园渗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降低辍学率。
下一步,深圳法院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继续坚持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分析研判力度,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