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深圳法院严格遵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的部署,迅速组织精锐审判力量全力投入,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依法严惩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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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市中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志峰任副组长,成员有刑一庭、刑二庭及其他相关业务庭室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扫黑办,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各区法院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市中院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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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部署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
2018年3月20日,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吕志峰副院长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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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市中院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两次专门会议,由万国营院长主持,讨论并确定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间。根据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市中院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进行了全面细化和完善,内容包括信息、数据统计及报送、线索登记及移交、重大案件专报、涉黑涉恶案件指导、沟通、学习培训和奖惩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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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扫黑除恶专门合议庭
按照上级要求,市中院设立了扫黑除恶专门合议庭,专门负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指导及调研;同时,要求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要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置专门合议庭,通过队伍建设的专业化切实带动审判、调研工作的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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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分涉黑涉恶案件
2018年1月23日以来,深圳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2件183人,其中:涉黑案件5件83人,涉恶案件27件100人,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4件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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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市法院扫黑除恶案件同步审理、宣判、直播活动
4月20日,市中院和罗湖、南山、宝安、龙岗4家基层法院一起,同步审理、宣判、直播了5起涉黑涉恶案件。来自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师生代表、人大代表和媒体代表共30余人在市中院的刑事审判庭现场旁听了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公开宣判。
这是全市法院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以来,首次邀请学生、媒体和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并集中对外直播,彰显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省级领导部门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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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并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热线
市中院专门设立了扫黑除恶举报热线,并通过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进一步畅通了举报渠道,方便了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截至目前,受理有效群众举报线索5件,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举报线索,并及时向市扫黑办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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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数据和线索的日常报送
2018年1月以来,全市法院严格按照省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建立健全案件台账制度,对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逐案登记、跟踪,定期清查审理进度,由市区两级扫黑办联络员负责对案件数据、审理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定期报送至市扫黑办和省法院。为规范数据和线索报送,市中院于5月和7月两次专门组织开展了两级法院扫黑除恶数据报送专项培训会,向各基层法院强调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案件信息报送要点,确保信息报送精准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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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扫黑除恶工具用书
2018年6月,市中院专门编制了《扫黑除恶简明一本通——法律文件与案例汇编》,针对黑恶犯罪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将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汇编成册,便于在司法实践中研学、参考,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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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专业授课和培训
2018年3月,李生荣法官受邀赴福田区莲花派出所就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授课。4月,涂俊峰庭长应最高人民法院邀请,为两期全国法院扫黑除恶培训班成员授课,交流办案经验。
4月中旬,钟华副庭长参加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培训班;6月中旬,市中院组织两级法院20名刑事审判人员赴广州参加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2018年6月28日,省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组到市中院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督导组组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巡视员何流明充分肯定深圳法院的扫黑除恶工作,认为深圳法院责任落实到位、打击成效到位、线索摸排到位、法官培训到位、宣传报道到位,扫黑除恶工作有抓手、有特色。
★ 下一步工作打算 ★
认真办理各类涉黑涉恶案件
目前我市的涉黑涉恶案件主要集中在各基层法院,接下来市中院将加强对各基层法院的案件指导,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对于重大敏感或者社会舆论关注度较大的案件,市区两级法院将严格按照“三同步”工作要求进行审判。同时,要求全市法院刑事法官在办理相关案件时一定要精确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将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及时总结办案经验
对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与市委政法委、公安、检察机关共同协商解决。
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
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以重点案件的开庭或宣判为契机,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加强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增强司法公信力。
设立扫黑除恶社会综合治理社工工作站
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探索建立专业社工介入的扫黑除恶社会综合治理新模式。社工站设在市中院扫黑办,专职协助市中院处理扫黑除恶举报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登记等工作,充分利用社工平台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负责相关案件审判职能之外的新媒体宣传、社会联络工作,及时总结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