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黄丽梅,女,1988 年 10 月 28 日出生,汉族,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案件生效后,黄丽梅因怀孕被暂予监外执行。执行届满收监时,黄丽梅以怀孕为由再次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6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收件人:涂平一、曾嘉斌,电话:0755-86716440)。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