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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示(2025)粤03刑更953号

  罪犯郭思麟,女,198682日出生,汉族,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判决生效后,郭思麟以目前处于孕期、即将分娩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1112日至20251114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收件人:吴淼、蔡金文,电话:86716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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