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示
(2026)粤03刑更570号
罪犯张晶磊,男,1979年1月12日出生,汉族,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判决生效后,张晶磊以其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6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收件人:官锋、王德英,电话:0755-86716538)。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