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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示(2026)粤03刑更570号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示

 

(2026)粤03刑570

罪犯张晶磊,男,1979年1月12日出生,汉族,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判决生效后,张晶磊以其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624日至2026626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收件人:官锋王德英,电话:0755-86716538

 

 

二〇二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