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深圳数字法庭
微博
微信
热线
首页
罪犯周楚升,男,1976年7月20日出生,汉族,因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案件生效后,周楚升因病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9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收件人:吴法官、龙助理,电话:0755-86716315)。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