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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示(2026)粤03刑更399号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示

 

(2026)粤03刑更399号  

罪犯杨晓峰,男,1967 年5 月1 日出生族,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案件生效后,杨晓峰以患重大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611日至20266月13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收件人:涂平一林舒婷,电话:0755-86716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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