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孙少勇,男,1990年2月8日出生,汉族,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决生效后,孙少勇以患有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目前处于移植术后关键恢复期,需定期返院复查、骨髓穿刺、血常规及免疫功能监测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相关病历资料。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7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收件人:胡许晴、蔡金文,电话:86716495)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