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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耿典贵,男,汉族,1960年4月18日出生,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案件生效后,耿典贵以患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18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区,收件人:武文芳、刘曼妮,电话:0755-86716434)。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