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位于广东省东南部,粤港澳大湾区最东端,西部、北部与惠州市接壤,东部与汕尾市相连,南临红海湾。下辖原汕尾市海丰县鹅埠、小漠、赤石、鲘门四镇(街道),行政村34个、社区5个,自然村187个。陆域面积460.41平方公里,海岸线长69.8公里,海域面积1802.03平方公里。2017年9月21日,广东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明确由深圳市全面主导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社会事务。
2018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深汕法院于2020年8月31日正式揭牌成立,2020年10月1日起开始受理案件。
深汕法院设置4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法院办公场所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大道大百汇科技园(原汕尾市海丰县赤石镇)。
深汕法院管辖本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除依法集中管辖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执行案件以及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案件。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汕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积极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联系方式:
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大道大百汇科技园
邮编:518200
电话:0755-2209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