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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选任管理人公告

(2024)粤03破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已受理的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追加选定一家一级破产管理人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自愿报名的破产管理人须为2024年度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二、请自愿参加摇珠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预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函至本院司法辅助中心(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按照摇珠结果确定承办案件的一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才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如无管理人报名,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中摇珠指定管理人。届时本案摇珠选定的一家一级破产管理人将一并计入全省轮候状态。

三、企业基本情况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8日,注册资本为30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佩林,现有股东分别为陈鸿成(持股56.1688%),丁立红(持股31.1688%),陈雪汶(持股12.6623%)。住所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园路南西海明珠花园E座1206。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及信息咨询(以上不含证券、保险、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案件基本情况: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5日作出(2023)粤破终210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受理沈承建对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本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粤03破430号。本案已于2024年9月6日指定二级管理人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为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现追加指定一家一级管理人作为联合管理人。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6915日17时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中心(刘海韵0755-86728108)

摇珠日期:2026923日15时

摇珠地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

联系人:李林泽

电话:0755-83535527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