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深圳市鸿隆商置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选任清算组公告
(2026)粤0305强清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已受理的深圳市鸿隆商置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选定一家清算组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自愿报名的破产管理人须为2024年度广东省清算组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二、请自愿参加摇珠的清算组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预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函至本院司法辅助中心(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按照摇珠结果确定承办案件的一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才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如无管理人报名,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中摇珠指定管理人。届时本案摇珠选定的一家一级破产管理人将一并计入全省轮候状态。
三、企业基本情况:深圳市鸿隆商置发展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6日,注册资本为3137.2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邹先敏,现有四名股东,分别为深圳市鸿隆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3.4999%)、郭秋裕(持股比例15%)、郑文(持股比例13%)、深圳市树乔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001%)。住所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望海路招商局广场6楼ABC单元。经营范围为海上世界明华轮及船前广场投资改造、物业租赁以及相关配套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另行申报)。
四、案件基本情况: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30日做出(2024)粤0305清申22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申请人郑文对被申请人深圳市鸿隆商置发展有限公司的清算申请。现已立案进行强制清算,案号为(2026)粤0305强清3号。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7时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中心(刘海韵0755-86728108)
摇珠日期:2026年10月15日15时
摇珠地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
联系人:龚紫琳
电话:0755-86608426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9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