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服务

  • 深圳数字法庭

  • 微博

  • 微信

  • 热线

    0755-12368
    0755-83512368(送达服务热线)
  • 首页

专题报道 > 正文 返回

外籍员工“安薪”记

"Salary received! Thank you, Judge!"

近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坑梓人民法庭罗法官收到一条写着英文的消息,发信人是巴基斯坦籍员工Khan(化名)。

看着消息后附的银行到账截图,罗法官悬了一周的心终于落了地——这起因语言不通险些陷入僵局的涉外籍员工欠薪纠纷,终于在庭前调解阶段画上圆满句号。

2025年4月,怀揣职业梦想的Khan从巴基斯坦来到深圳,入职一家科技公司从事国际销售工作。然而工作不到一个月,公司便以“不能通过试用期考核”为由将其辞退,并拒绝支付其工资。经多次协商及劳动仲裁均无果后,Khan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拿回自己的辛苦钱。

案件分到罗法官手中,他第一时间阅卷发现:案件事实清晰,涉案金额不大,若能通过庭前调解化解,既能帮Khan尽快拿到工资,也能减少公司的诉讼成本。可第一次与Khan沟通,罗法官就遇到了难题。

"Hello, Mr.Khan, I'm Judge Luo from……"罗法官试着用英语开场,可Khan的母语是乌尔都语,说的英语带着浓重的口音,双方沟通十分吃力。

“试试翻译软件!”罗法官团队先通过微信,用翻译软件逐句向Khan说明案件流程、调解的优点,以及需要他配合提供的材料。然而,翻译软件的局限性很快显现:专业法律术语翻译不准确,部分表述甚至出现歧义,Khan多次表示“看不懂”“不理解”。

“不能让语言壁垒成为维权路上的障碍!”罗法官立刻调整工作方法,主动询问Khan是否有懂汉语的朋友可以协助沟通。幸运的是,Khan的中国朋友张先生精通乌尔都语,愿意帮忙担任临时翻译。此后,罗法官团队通过“法官—张先生—Khan”的沟通链条,逐字逐句向Khan解释法律规定、调解方案,同时也耐心倾听他的诉求与顾虑。

“公司说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所以不给工资,这合理吗?”面对Khan的疑问,罗法官通过张先生详细解答:“即使在试用期,只要提供了劳动,公司就应当支付工资,‘不合格’不能成为拒付工资的理由。”

为彻底打消Khan的顾虑,罗法官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先单独与Khan沟通,了解到他最在意“尽快拿到工资”,愿意适当减少工资金额;随后又联系公司负责人,从法律和企业责任两方面“摆事实、讲道理”。

“现在已经进入诉讼程序,若继续拖延,不仅会增加企业的诉讼成本,还可能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及后续的跨境业务。”罗法官的话让公司负责人沉默了。他进一步劝说:“Khan千里迢迢来中国工作,挣的是辛苦钱,及时支付工资既能化解纠纷,也是企业尊重劳动者的体现。中国与巴基斯坦是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两国人民也一直和睦友好、互利合作,希望公司能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处理涉外用工纠纷。”

起初,公司仍以“Khan不能通过考核”为由不愿让步。罗法官没有放弃,先后多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既指出其行为的法律风险,也倾听其实际困难,最终促使公司认识到自身问题,同意支付拖欠Khan的工资。

为确保Khan能顺利拿到工资,罗法官还特意强调了付款时间和方式,并提醒公司按时履行。调解后第三天,Khan就收到了公司转来的工资。

“没想到在中国维权这么顺利,法官不仅帮我拿回了工资,还一直耐心帮我解决因语言障碍导致的沟通问题,太感谢了!”拿到工资后,Khan特意让张先生帮忙向罗法官团队表达谢意。

“涉外纠纷调解,语言是障碍,但不是鸿沟。”罗法官表示,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涉外籍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逐渐增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要严格依法办案,更要注重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打破沟通壁垒,用专业与温度让外籍当事人感受到中国司法的公正与高效,为扩大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