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深圳,作为全国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城市之一,2024年民营企业数量已突破262万户,占企业总量比重约97%,对GDP贡献超过50%,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引擎。
民营经济春潮涌动,创新活力奔腾不息。这背后,彰显的是这座城市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聚焦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务,立足审判职能,转变司法理念,从保护创新、实质解纷到为企业纾困解难,靠前服务,出台并优化多项助企暖企举措,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让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轻装前行、加速奔跑。
助企向“新”行
447家科技企业、200余个高端科研项目、1.5万余名科研人才……在不到4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汇聚了如此多的创新要素,这里就是“小河弯弯”蝶变的“科创引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2023年8月,国务院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为深入贯彻实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国家级战略,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职能,2024年1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人民法庭(简称河套法庭)获批设立,同年4月26日揭牌运行,为河套合作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了强劲法治动能。
“福田法院的法官办案能够抓住争议焦点,做出公正判决,整个深圳的法治化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都是很好的。”今年2月,深圳市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朱先生在接受深圳卫视采访时这样说道。2018年,朱先生任职的企业与苏州某生物医药公司就地屈孕酮产业化达成合作协议,因合作没有达到预期,苏州某生物医药公司向福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合作协议,并以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为由,主张协议中“双方由于各种原因终止该项目合作,甲方十年内不得开发该产品及披露该项目技术机密”的约定条款无效。福田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条款是为限制苏州某生物医药公司在合同终止后使用、披露合作期间获取的技术秘密,根据合同性质和目的,该约定并不构成技术垄断、妨碍技术进步,故该条款有效。这一判决,有力地守护了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让企业专心创新、安心发展。
创新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灵魂,保护创新就是促推发展,福田法院针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恶意、严重侵权行为,用严格保护传递保护企业创新的信心和决心,2024年以来共计判决惩罚性赔偿1570万元。某知名咖啡品牌遭遇“像素级”模仿,从门头招牌到账号头像被热某公司全方位“傍名牌”“搭便车”,福田法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热某公司赔偿500万元,该案例入选广东省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在知识产权跨境保护方面,福田法院正在探索一条融通开放的“示范之路”:积极行使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128件;联合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设立“河套知识产权司法与仲裁协同保护中心”,构建“河套法庭-巡回审判点-仲裁”一站式协同保护平台;与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建立共同提升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针对商业标识跨境司法保护开展专题研究,以专业化审判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针对涉进出口案件的行为保全,探索与海关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综合治理;发布《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状况白皮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法治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人工智能领域发展很快,法院在创新成果保护方面给我们提供了很多指导和支持,”晶泰科技法务代表这样说道。今年以来,福田法院多次走访辖区创新型科技企业,主动对接企业的司法需求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遇到的难点、堵点,为企业提供“靶向”司法服务。举办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主题活动,发布《企业商业标识规范管理与维权指引》,连续六年发布知识产权白皮书,围绕新业态和前沿领域发布8个典型案例,开展助力企业“出海”等主题讲座4场覆盖3700余人次,护航民营经济不断向“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