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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美银平台、天华平台、中金国际平台”诈骗案领款工作的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美银平台、天华平台、中金国际平台”诈骗领款工作的公告

 

2023粤03执161

 

本院已对被执行人许金华、刘世奇、许长途等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3粤03执161又称“美银平台、天华平台、中金国际平台”诈骗。为依法有序开展领款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领款依据

本院(2019)粤03刑初376号刑事判决。

二、领款对象

随案移送执行的被害人清单认定的被害人及龙华法院填报认定的被害人。

三、领款原则

统一领款领款比例按照“个人损失金额与全案损失总金额比值”确定。具体领款金额详见附件一“美银、天华、中金国际平台”诈骗领款金额明细(领款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点、四舍五入)。

领款来源

本次款项来源于移送执行的财产处置款项,本次发放金额为已执行到位的人民币35704044.31元。

领款方式

银行转账,以被害人本人开设在境内银行的I类账户储蓄卡作为收款账户。

六、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2026年930日截止。

公民身份号码为18位的被害人收款信息需通过线上信息采集系统提交并确认。请及时以本人身份信息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数字法庭”,完成实名验证,进入“地方特色-涉众案件登记”板块填报个人领款信息(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二)。已线上提交信息的,无需线下纸质邮寄。未完成信息确认的,无法收取领款款项。

公民身份号码为15位、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公司为主体的被害人收款信息需通过线下向本院书面邮寄材料(材料内容、邮寄方式、邮寄地址详见附件三)。

被害人已死亡的,继承人应通过线下向本院邮寄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明、继承人银行卡信息、收款账户确认书等材料(详见附件三)

提交银行收款信息前,请确认银行账户不存在被冻结、被限制收款金额、休眠状态等无法收款情况,否则将无法收取款项。

七、领款发放时间安排

本院将于2026年1012日起开始发放。

八、特别提示

1、因涉案财产处置周期较长,请被害人保持耐心,并注意防范各类诈骗。本次领款法院、公安、检察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被害人提供短信验证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代管、交费等要求;

2、系统暂不支持港澳台、外籍、公司法人类及前期未提供身份证号码的被害人线上填报领款信息;领款资金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注册登记领取,如确因故本人无法注册登记的,须将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委托材料原件及联系电话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中国邮政向本院邮寄核实;

3、因本案被害人名单及损失金额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予以确认,本院不再对有关被害人名单或损失金额等问题予以答复;

4、经核实被害人申报的收款账户信息无误的,本院将依法划付相关款项到各被害人申报的收款账户;

5、因涉及被害人人数较多,划款持续时间较长,如划款材料有问题,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个人,未收到法院工作人员电话的,请耐心等待划款;

6、对编造虚假信息进行资料核实、注册、登记、申报的,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十

 

 

联系人:法官、助理、钱助理

联系电话:0755-83535340、83535282、83535867(仅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接听电话)


附件一、“美银、天华、中金国际平台”案被害人可分得领款金额明细 附件三、需线下邮寄划款材料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