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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红伟、黄诗樵等人集资诈骗案执行退赔公告(第二次)

关于徐红伟、黄诗樵等人集资诈骗案

执行退赔公告(第二次) 

 

(2025)粤03执恢417号

 

关于徐红伟、黄诗樵等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依据业已生效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粤刑终1373、1374号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案号先后(2023)粤03执1189号(2025)粤03执恢417号为有序开展本次退赔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退赔对象

本次退赔对象为在投之家平台投资未收回投资本金的被害人、集资参与人共32052人(详见附件一)。

二、退赔资金及比例

经核算,本次可用于退赔的金额为82251873.2元。按照退赔金额除以平台损失总金额的比例计算,本次退赔比例约为3.59%。各被害人、集资参与人可领取的退赔金额为个人损失金额乘以本次退赔比例。

三、领款手续

被害人、集资参与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数字法庭”,实名验证通过后,进入“地方特色-涉众案件登记”板块填报个人领款信息(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二)。

经核实被害人、集资参与人申报的收款账户信息无误的,本院将定期分批次划付相关款项到各投资人申报的收款账户。

对虚假申报的,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案款发放安排

(一)本次案款发放方式为银行网络转账,以开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的一类账户储蓄卡账户作为款项发放账户。请投资人提交银行收款信息前务必确认银行账户不存在被冻结、被限制收款金额(二类、三类银行账户有收款数额上限限制)、休眠状态等无法收款情况并准确填写收款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户名、账号等),否则将无法收到款项,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领款人自行承担。

(二)本院将根据各被害人、集资参与人提交并确认的领款信息尽快申请款项发放,但由于案件量巨大、本案涉及人数众多、财务需要人工登记发放案款,各被害人、集资参与人提交并确认领款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如果领款材料有问题,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未接到工作人员电话的,即视为领款材料无误,本院将按申报情况发放款项。

五、注意事项

(一)因本案涉及人数众多,需要通过“深圳数字法庭微信小程序提交领款信息的各投资人使用时,如遇小程序卡顿、闪退、黑屏等技术故障,可能是因同时上线人数过多,请注意错峰使用。

(二)“深圳数字法庭”微信小程序暂不支持港澳台、外籍集资参与人、法人类被害人或集资参与人及前期未提供身份证号码的被害人或集资参与人线上填报领款信息。以上相关人员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务必通过中国邮政EMS向本院邮寄填写后的收款账户确认书、身份证复印件、领款人实名的收款账户银行卡复印件,并需在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处签名、加盖指模或公章并填写联系电话,以便本院核实集资参与人身份等信息(详见附件三)。

(三)本案公开信息均以公告形式发布,请通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获取权威信息。本院不会向相关人员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请大家注意甄别各类信息、谨防诈骗。对于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款项发放工作、损害领款人合法权益的,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案款退赔中的常见问题,请见附件五常见问题答疑。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730



            附件一:投之家被害人、集资参与人分配表(第二次)             附件三:徐红伟、黄诗樵等人集资诈骗案执行退赔线下邮寄纸质领款材料指引             附件五:徐红伟、黄诗樵等人集资诈骗案执行退赔常见问题答疑